2017 年 07 月 14 日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近年來台灣民眾對美容醫學的需求及接受度越來越高,因此吸引不少醫師及商人紛紛投入這個領域,但是在激烈競爭下,業者常以低廉價格或誇大不實廣告招攬民眾,也造成醫療糾紛頻傳的狀況。看似立意良善 反陷本末倒置因此,政府為積極管理美醫亂象,在2015年12月29公告行政命令「美醫特管法」,凡是執行美容醫學治療包括(1)光電治療 (2)美容醫學針劑注射 (3)美容醫學手術之醫師必須是部定專科醫師,且接受一定時效之教育訓練才可執行。只是看似立意良善的舉動,卻引發醫界質疑,認為「美醫特管法」不但不能抑止美醫亂象,更限縮到非整形外科專科醫師的執業權利,恐怕陷入本末倒置的政策迷思,進而影響民眾就醫權利與醫療品質,期望政府能再次謹慎評估。美醫糾紛 低價不實廣告是肇始根據各縣市衛生局之美容醫學醫療糾紛案件統計,糾紛主因以收費爭議及治療效果不如預期為主,最主要的問題是違規及誇大廣告,以極低價格吸引病人上門,讓人聯想到是否使用品質不好的儀器或藥品衞材,其醫療品質堪慮。實際上,真正因為醫療併發症產生的糾紛比例不到一半,而醫療併發症產生的糾紛中,又以美容手術為最大宗,且美容手術併發症案例,大部分是由整形外科專科醫師執行。數據統計結果也明顯反應,並非規範由整形外科專科醫師執業,即可解決美醫亂象的狀況。另外,美容醫學主要由微整形治療(針劑注射、光電治療)與整形手術(隆乳、拉皮……等)兩大類組成,以台灣的美容醫學風氣,微整形還是民眾主要求診項目,其中光電治療與針劑注射亦非整形外科專科醫師專長,反而是非整形外科醫師更有經驗。美容醫學相關學會自律 專業與實務並進因此,多數非部定的醫學會,如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會、中華民國美容醫學醫學會、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形體美容醫學會……等單位,早在特管法頒布前,為提升會內醫師執業品質與技術、保障民眾就醫的安全性,自2005年起便自行舉辦針劑注射與光電治療的相關訓練課程,並邀請國內外經驗豐富的美容醫學講師分享手術示範教學,同時也要求會員醫師若無相關實務經驗,必須接受訓練課程方可從事該項治療,其教育訓練時數已遠超過目前特管法所制訂的訓練時數。管控不實誇大廣告 保障民眾醫權醫界呼籲政府針對美容醫學的亂象,應更重視執業醫師實務經驗的累積以及相關新知與技術的精進,包含手術中的專業工作分責、手術聘請合格的麻醉醫師、術前進行謹慎的評估與溝通與術後的定期追蹤等,以降低手術風險與併發症的機率;並就不實或誇大性的廣告進行強而有力的管控與法規的制定,藉此有效保障民眾的醫療品質與安全,而非疊床架屋推行美醫特管法,不但無法實質解決美醫亂象,更可能將人才外推,造成台灣醫療產業萎縮與民眾就醫權益的損失,對於政府發展國際醫療之美意反而會造成傷害。【健康醫療Line健康,加入好友更快活】LINE@ ID:@healthnews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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