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於日前接獲歐洲藥典委員會通知,正式成為歐洲藥典觀察員,為維護國民用藥安全與健康及提升國產製藥國際競爭力有所助益,也代表著國內製藥技術與品質獲得國際的肯定。
台灣將藉此建立管道與歐盟會員國就衛生主管機關間藥物技術文件審查、促進國際藥物管理之資訊交流及藥物及化粧品實驗室檢驗合作等技術交流,是繼我國加入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PIC/S)及簽署台日藥物合作框架後的最新進展。
藥典(Pharmacopoeia)為藥品之品質標準與檢驗方法之技術規範,提供了有關化學藥品、生物製劑及中草藥等藥品查驗登記相關之原料藥、賦形劑、成 品及包材等公定檢驗規格、方法與合格標準等,也是各國藥品之管理依據。其中以歐洲藥典最具有代表性,除了歐洲醫藥先進國家之藥品均需依照其標準外,另美 國、日本與其他國家均與歐洲藥典建立協和化與合作關係,以隨時更新藥品品質標準與檢驗技術。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8月向歐洲藥典委員會 (European Pharmacopoeia Commission)提出加入歐洲藥典觀察員(European Pharmacopoeia observer)之申請,經努力爭取後,取得歐洲理事會秘書處(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的支持,申請案同時經歐洲藥典委員會於11月27日大會討論,我國於12月2日接獲通知成為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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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醫藥品品質審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