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對台灣民眾已經不是新鮮名詞,但實際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者僅佔總人口百分之一。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除持續宣導,也於今(2013)年初提案建議衛生署器捐者本人與家屬未來在需要器官移植時,可以排在較優先次序,不過衛生福利部表示此事牽涉層面較廣,應經過立法院修法為宜。
根據該中心一份民意調查顯示,受訪者幾乎每個人都聽過器官捐贈,且高達67.3%願意捐贈器官,在這其中有81.9%願意有機會就簽同意書,但實際上目前簽署同意書者超過23萬人,人數雖逐年增加,但佔總人口比例僅為1%。
宣導誘因需立法推動
登錄中心專員方冠雅表示,委託民意調查的單位,對於調查結果就曾做出「假議題」的解釋,就是說器官捐贈符合道德正當性,大家不便反對,但不代表民眾就會真的簽署同意書。為增加誘因,登錄中心建議衛福部仿效捐血者在往後有輸血需要時可以優先的做法,讓器捐者與其家屬往後有器官移植的需要時,也能夠提升其在移植名單中的優先次序。
目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對於器官移植受贈者選擇標準,以醫學專業考量為主,除了考量受贈者的權益,也兼顧全體需要器官移植病患的權益,如果因為器官捐贈與否而有改變移植名單中次序的可能,牽涉層面較廣。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表示,目前已有考量到針對有器官捐贈同意的兩個家族間的器官移植,其移植的優先次序可有所調整,但這項建議不宜用行政命令訂之,因此將透過立法院修法途徑來推動。
他也表示,台灣已經從知道器官捐贈進入實際採取行動的階段,這是需要時間醞釀。現在醫院在處理器官捐贈時,已經注意到民眾的觀感,會盡量保持外觀的完整,看不出來有器捐的過程。
(圖片來源: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器捐家屬的心路歷程
登錄中心舉辦「器捐加註 希望永駐」表揚大會,感謝績優人員、比賽優勝,也邀請了三位捐贈家屬現身分享心路歷程。對器捐家屬張黽璿來說,器官捐贈不再是家庭中的禁忌話題,看了自己的媽媽受癌症折磨五年,除了自己與先生、女兒很早就已簽署器捐同意書外,婆婆也看了身邊的親友生病有了同感,也沒有「留全屍」的傳統觀念,於是在七十多歲中風過世後,順應她的遺願完成捐贈,成為生命最完美的句點。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任職的廖玲玉平時推動器捐即是她的業務之一,她的哥哥任屏東里港偵查隊長,在莫拉克風災時博命救災而獲的「救災英雄」稱號,卻突然嚴重中風導致腦死,她親身分享自己與家人如何走出至親別離的悲慟,發揮大愛的善念,幫助哥哥和自己踏上遺愛人間的器捐之路。她要告訴大家,其實器捐的過程會上麻藥,捐贈者不會痛,希望家屬能夠安心。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分院急診室護理長廖芸禪,則是看過無數與生死搏鬥煎熬的病患及家屬,當自己父親因中風,過了三週病情沒有起色時,即使多麼的不捨,她仍勇敢試著說服家人讓爸爸有機會選擇器捐,也讓父親不要繼續受折磨。她感恩家人願意放下傳統信仰中「死要全屍」的觀念,幫爸爸做了全器官捐贈,連四肢骨頭都捐獻給需要的人。就在第二次腦死判定前,醫院特別開放加護病房,讓全家三十幾人共同為父親與弟弟過生日,之後腦死判定就確定了。器捐後,醫院也很認真對待,讓父親的遺體外觀不變回到了家,「能保持爸爸完整體面的樣貌,只有體溫跟重量不同,還給我們跟平常一樣安祥睡著的爸爸」。
如果你要器捐
如果你有意願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方冠雅表示有下列三個途徑:
1.拜訪「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網站,於申請寄發申請書網頁登錄資料,登錄中心會寄發書面同意書,親筆簽署同意書後,便可在健保IC卡中加註,往後若想撤回,管道相同。
2.各大醫療院所服務台或社工室與衛生所皆提供書面同意書可供填寫。
3.登錄中心不定期於大型活動或新竹火車站設攤,兼具宣導與填寫同意書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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