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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婦經痛 服嗎啡止痛?

一位七十多歲老婦病歷記載,因為經痛使用嗎啡治療。離譜的情況被食品藥物管理署例行的管制藥品稽查發現,證實是醫師自己用藥成癮,於是在自己母親的病歷中偽造開藥紀錄。

除了這種誇張的案例外,也曾發現某醫師診治某處工寮上百位工人全部睡不著,開了大量安眠藥的案例,經查證證實是醫師偽造就醫紀錄,以竊取安眠藥交給不法份子。食藥署管制藥品組長蔡文瑛表示,每年均與地方衛生局執行管制藥品實地稽核1萬6,180家次,查獲違規者211家次,平均違規比例為1.30%,許多案例需要較長時間調查才能找到真相。102年度全年違規處分案件計183件,總處分金額計新台幣790萬餘元。

食藥署參考聯合國三大反毒公約及先進國家的管理措施,制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從事管制藥品業務之藥廠、藥商、醫療院所、藥局、獸醫診療與畜牧獸醫機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須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處方使用第一級到第三級管制藥品之醫師、牙醫師、獸醫師及獸醫佐,須領有管制藥品使用執照。截至102年,有效管制藥品登記證計1萬4,511張,核發使用執照計4萬7,391張。

為確保管制藥品不致遭非法流、濫用,食藥署持續不定時稽查前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之管制藥品流向及使用情形,以確保國民用藥品質,守護全民健康。

蔡文瑛解釋,目前列管的管制藥品接近300項,都是基於醫療或科學研究使用,如果不在這兩種使用目的內的,就是毒品了。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管制藥品本身是藥品,需有藥證才能販賣,而且它們都是醫師處方用藥,民眾在一般情形下是買不到的,因此食藥署把焦點醫藥人員的管理,也提醒專業人員切莫心存僥倖,處方使用管制藥品應依相關法規及臨床規範規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