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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處方箋領管藥 已涉及刑事責任

(健康醫療網/記者關嘉慶報導)
彰化縣傳出有民眾以彩色影印偽造含管藥處方箋向藥局領藥事件!該藥局已通報衛生局,並報警處理。台灣預防保健協會理事長趙順榮藥師提醒,社區藥局應小心謹慎核對處方箋,避免誤接及調劑可疑處方。

最常見詐領安眠用藥

民眾以彩色影印偽造含管藥處方箋向藥局領藥事件時有所聞,最常見即是想要詐領安眠用藥,新北市之前也曾發生類似案件;趙順榮藥師表示,安眠藥屬於第三、四級管制藥品,「毒品」與「管制藥品」是一體兩面,非醫療使用目的而濫用藥物,即為「毒品」,由醫師診斷開列處方供合法醫療使用則為「管制藥品」。

已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趙順榮藥師指出,未服用完之安眠藥不可任意轉售或轉讓,以免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至於正在服用安眠藥的病人,也應避免突然停藥,若要停藥,需與醫師討論,以漸進式減量方式來停藥,否則容易產生戒斷症候群與反彈性失眠。

提高警覺 小心辨識

趙順榮藥師並呼籲,藥局對於含管藥處方箋,應提高警覺,小心辨識,若是發現有異,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由於冒領或是販售管制藥品具有法律刑責,民眾千萬不可以身試法,為特定人士代領,至於藥師基於職責,應謹慎查驗真偽,一定要確定與通報,才能杜絕此事發生,不再讓不肖人士有非法意圖。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2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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