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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細胞療法列入常規醫療 台灣成為世界第二僅次日本

2018年9月5日

台灣衛福部長陳時中宣布將自體細胞治療(共6大項)列入為常規醫療。此次修改「特管法」,使台灣是全世界第二個將「自體」免疫細胞及幹細胞,列入常規醫療的國家,僅次於日本。

致力於推動「免疫療法」的李光輝醫師樂見此法案終於通過,但稍有遺憾台灣不是第一個將「異體」細胞治療,列入常規醫療的國家。他表示衞福部不敢宣布「異體」細胞治療為常規醫療,是因為衞福部的細則諮詢委員會,大部份專長是「器官移植」專家。器官移植對器官移植手術、臍帶血移植,異體需要「配對6個位置,(要配對HLA-1, 3個位置,HLA-2,3個位置。至少捐贈者與病人,有4個以上相符合,才不會排斥)。所以專家們會「以爲」細胞治療的所有細胞「也需要配對」。又因為自2013年來,全世界「單用異體」NK、DC、CIK、T細胞, 沒有在人體臨床試癌中,有重大突破,解盲成功上市。所以,雖安全但異體無效為理由,先不開放異體為常規醫療。其實,癌症治療,是殺微生物殺病毒先,因為「正常細胞被微生物攻擊,轉化成為大顆細胞,人類稱這大顆細胞為癌細胞」。所以,不是消滅癌細胞先,而「應該」殺光引發癌症的癌細胞先才正確。另一個角度,以手術、化療、標靶藥物,殺光一個器官癌細胞,可能引發另一個器官新的癌細胞長出來,李光輝醫師稱之為「蟑螂效應」。

免疫細胞治療市場規模,單就治療癌症,就全球市場,到2035年起,雖然有2400萬人得癌,但是預估每年只有1400萬人,會因為癌病就醫,(不含治療肝病、糖尿病、心血管病、腦血管病),以標靶藥,每個人每年,200萬台幣計算花費,就有28兆新台幣,一兆美元癌症治療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