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中央健保局公佈指出國內白內障手術有浮濫現象,並特別點出有四位醫師在一年內完成了上千次白內障手術,創造了”三千萬業蹟”,有意誤導民眾認為國內眼科醫師施行白內障手術都是以”利”為出發點,為求業績拼命開刀,此種”以偏蓋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言論,貶損了眼科醫師專業尊嚴,對日益緊張的醫病關係無疑是雪上加霜,也引起眼科醫學會強烈的抗議及反彈。
另外,為了大幅刪減白內障手術的申報費用,結合少數審核醫師充當打手,全憑個別審核醫師的主觀意念來大刪特刪,毫無標準可言,而且經常朝令夕改,昨是今非,以新的規定來審核以往的案件,令人無所適從。
在國內,中央健保局根本沒有訂定白內障手術的治療指引(guideline),只有醫療費用的審查注意事項。事實上,白內障手術的適應症及非適應症是個專業嚴肅的課題,可以研究討論加以製訂,不過健保局並無此項規定,但卻常以”不符合適應症”的理由來刪除申報費用,眼科醫師憑著專業知識來評估病患視覺需要及白內障程度而施行手術,卻被批評醜化為浮濫,標準何在,實在令人難以心服!
白內障指的是眼球水晶體的混濁,初期或局部的白內障不一定會影響視覺,但隨著白內障程度的加重,除了使中心視力模糊外,有時也會造成眩光及對色彩亮度和對比度降低。另外還可能造成屈光度數的改變,如近視突然急遽增加或兩眼不等視,有時會有單眼複視或多視症產生。
治療白內障可分為非手術及手術方式,非手術治療包括改變眼鏡度數,或閱讀時用放大鏡,或改變環境的光線亮度及色彩鮮豔對比度等來增進視覺功能,以期延緩手術的時機,但手術才是治療白內障唯一有效且可以根治的方法。
何時才是白內障手術的時機,也就是白內障手術的適應症到底為何?許多眼科教科書及文獻記載都強調,決定白內障手術不能也不應該只憑視力表上所測得的視力為唯一標準,另外還需要權衡視力對生活及工作的影響,以及手術本身的危險性和費用,也不能只是因為有白內障存在就冒然施行手術。
如果患者主觀認為視覺功能已影響到了日常生活及工作休閒(如開車,閱讀,看電視等等),而醫師客觀評估視覺功能的受影響確實是因為白內障的緣故,且患者的身心狀態適合手術安全進行,在分析及告知患者手術之利弊得失,及其他非手術治療方式之可能效果之後,由患者決定是否接受手術治療。所以當醫藥、光學眼鏡及環境的改善無法提供患者視覺需要時,就是白內障手術的適應症,也就是手術的時機,視力並不是唯一的標準。
此外,有些情況下不是為了視覺需求,而是為了治療需要,也要考慮白內障手術。一種是因為白內障導致的晶溶性青光眼或晶體型態性青光眼,可能會導致失明,需要儘快將水晶體摘除。另外一種是為了眼底檢查的需要,例如糖尿病或視網膜病變患者,需要定期追蹤檢查眼底,如果白內障的程度影響了眼底的檢查或雷射治療,也需要白內障手術摘除水晶體,雖然對視力的進步或許沒有任何幫助,但基於醫療上需要仍可以施行此項手術。不過健保局審核似乎只有看視力狀況,往往忽略了其他必須施行白內障手術的因素。
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賊」,不找眼科權威訂定治療指引或手術適應症,卻為了節省開支,漫無標準地亂刪申報費用並批評手術浮濫,濫健保局的作法實在令人不敢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