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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診斷下我如何知道有糖尿病?

唯一能告訴您的是醫師,或者說新陳代謝科醫師,因為術業有專攻,每天只看糖尿病的,又接受訊息也以糖尿病為中心,所以診斷與治療比較跟得上近年的進步。過去一些宣導太過強調三多症狀,其實在我台北市士林與北投的研究,新發生病例有典型三多得不到2成,在臨床上門診治療中的病人,如果血糖像降到治療目標糖化血紅素(A1C) 7.0%以內,也一樣鮮有三多,所以早在1970年代,我還是學生時候,美國的魏斯特教授就在他寫的糖尿病書中指出,所以診斷是交給實驗試驗血,醫師判讀,血漿糖是醫檢師在靜脈抽血置入於裝有抗凝劑試管,離心後以酵素法檢驗含有多少葡萄糖,是最近20年來很特異性的方法。

(1)過去A1C則因受血球及系統疾病等影響,不能當作診斷工具,但是由於全球糖尿病的流行率上升,使得接近糖尿的病人越來越多,每一年的發生率也也上升趨勢,空腹血漿糖抽了一次,得到黃燈的機會很大,還要再抽五次的75克口服葡萄糖耐受性試驗(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勞民傷財。所以2010年已經修改為第一診斷工具是A1C,個人依照文獻與臨床經驗,近10年來對於持續追蹤的糖尿病候選人,以A1C大於等於6.5%為糖尿病,以免病人受75克口服葡萄糖耐受性試驗之苦。對臨床病人診斷或流行病學研究都有很大助益,簡單的定義減少因流程兩次而流失個案。

(2)空腹血漿糖≧126mg/dl,空腹定義為:早上檢查前至少8小時未進食物和除開水以外的飲料。也可確定診斷糖尿病。1997年美國糖尿病學會專家委員會發布糖尿病診斷增加本項,從140 mg/dl降到126mg/dl,當年目的也是避免再抽五次的75克口服葡萄糖耐受性試驗,對臨床病人診斷或流行病學研究都有很大助益,簡單的定義減少因流程兩次而流失個案。空腹血漿糖檢查是優先的診斷試驗,因為便宜快速,而且若隨機血漿糖濃度≧200mg/dl且同時併有糖尿病相關症狀,可確定診斷糖尿病。

(3)未懷孕成人檢查75克口服葡萄糖耐受性試驗(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第2小時血漿糖濃度≧200mg/dl,則確定有糖尿病。正常仍定義為:正常血糖值定義為空腹血漿糖濃度 ( fasting plasma glucose, FPG) 70 – 100mg/dl。口服葡萄糖耐受性試驗(oral glucose test, OGTT)第2小時血漿糖濃度< 140mg/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