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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肉品工廠食安稽查 第一次僅兩家滿分

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並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啟動肉品工廠稽查。由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縣市政府衛生局等跨機關通力合作,鎖定全台 86 家肉品工廠進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食品添加物管理及包裝標示查核,並抽驗 25 件牛肉加工產品,檢驗是否有豬肉混充牛肉之情形。

上述查核在 HACCP、GHP 查核部分,2 家業者第一次查核即合格,69 家業者有少部分缺失,衛生局已輔導業者改善,另外 15 家業者衛生局要求對於不符合事項限期改善;食品添加物查核,稽查現場未發現有違法使用之添加物,專人、專櫃、專冊管理符合率 66.7%;包裝標示查核 38 件產品 5 件產品因內容物如香辛料(辣椒、胡椒等)成分未完整標示而不符合規定;牛肉加工產品檢驗結果均合格。

行政院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鎖定全台 86 家肉品工廠進行 HACCP、GHP 符合性查核,需輔導改善業者 69 家,限期改善業者 15 家,業者常見不符合事項為人員教育訓練時數不足、測量儀器未定期校正、未有效區隔不同作業性質場所及表單紀錄不完整等,轄區衛生局已請廠商針對不符合事項於期限內進行改善,期限後衛生局將進行複查。查核食品添加物管理,符合率 66.7%,常見不符合原因,除未有專人、專櫃、專冊管理外,未確實執行秤重覆核紀錄,也為常見之缺失。包裝標示查核 38 件產品,5 件產品大多因內容物如香辛料(辣椒、胡椒等)成分未完整標示而不符合規定,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回收產品並改正標示,改正前不得販賣。牛肉加工產品抽驗 25 件,針對是否有豬肉混充牛肉情形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均合格。

對於違反 HACCP 及 GHP,已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標示違規產品可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

行政院食安聯合稽查取締小組將持續針對等民生重要食品,陸續展開稽查取締行動,強化食品安全管理,以維護食品安全並捍衛消費者權益,並公布不合格產品資訊,依法進行後續處理,維護民眾食品安全。

(首圖來源:Another Pint Please… via photopin 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