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自今(103)年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29 日,已完成全國 27 家資本額 3,000 萬元以上之食用油脂工廠稽查,其中 4 家業者已停業(大統長基公司、強冠公司、正義公司、頂新公司屏東廠),其餘共稽查 23 家(如附件),1 家為飼料工廠(大成長城公司永康二廠)、1 家為自炸豬油自用(美芝城公司)。稽查範圍包括工廠進出貨、進口報驗資料、油品製成及食品衛生良好規範(GHP)。
本次行動至 10 月 29 日共出動 183 人次,查核時發現情形如下:
- 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30 條辦理輸入查驗報驗,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依法裁罰 3000 萬。
- 維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 2L 維義陽光廚房低多元健康調和油、2L 維義橄欖堅果健康調和油、2L 維義纖活美饌低多元健康調和油(已停產)、2L 維義橄欖芥花健康調和油(已停產)、2.6L 維義爽淨美冷壓調和油等五項產品涉及標示不實,已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處辦。
- 部分工廠內 GHP 方面有缺失,如:未落實食品添加物管理、作業區環境清潔度不佳、不同作業區未有效區隔等,相關缺失部分,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已令業者限期改善,限期內未改善者,依食安法第 44 條處辦。
另統清公司未依本署規定誠實申報向三菱商事訂購牛油,致使統一公司未能於第一時間通報間接使用頂新購自越南之牛油,食藥署已責成台南市、彰化縣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對案內業者應依法處辦。
同時檢調單位亦針對案內數家油品工廠偵辦調查中,以釐清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食藥署重申,輸入食品報驗應誠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另今(103)年 10 月 31 日前已辦理工廠登記之食用油脂製造業、加工業,以及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食用油脂輸入業需完成登錄,並做好自主管理。下游廠商要依主管機關公布違規產品品項,主動清查通報,違者經發現將予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