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極化的說法和評價始終圍繞著憂鬱症打轉——它是公認在一般人觀感上較良性,沒有污名化,實際上治療結果也相當不錯的一類精神疾患;但卻也是經歷最難忘的心靈煎熬啃蝕,甚至下降沉淪到無以復加,一心想就這麼了結殘生,又在慢慢脫離如此暗潮的情緒經歷後,隨時聚怕在復發襲捲上身的一類難纏的心靈枷鎖。
然而,今天已經很清楚的知道,得了憂鬱症,你並不孤獨,而且也沒有專利權,因為至少平均每五個人中間,有一個在一生中曾有過各類型輕重不等程度的憂鬱狀態或憂鬱之表徵,而在美每年每二十個人中,則有一位罹患符合醫學診斷定義的憂鬱病症。
憂鬱症有據今所知明顯的體質和性格特質因素,這是自己所不能選擇和決定者,也有推波助瀾,做為幫凶性質的壓力性和失落感性之環境心理因素在誘發或影響、調節之,當然這也不是可以輕易避免或驅逐之者。因之,講起來很無奈,你會不會得到憂鬱症,無論於內在和外在原因上大多無法取決於自己,特別是對於那些有體質和人格特質傾向的高危險群人們,稍有不慎,它就可能悄悄地黏了上你。
幾乎所有的精神科醫師往往再三教育世人,罹患憂鬱症既無關乎其性格的懦弱或缺陷,也根本不代表是情緒調控的失敗者;換句話說,當事人沒有任何的錯,更不是懶惰、振作不起來、或想不開、鑽牛角尖、無病呻吟等任何世俗扭曲的看法。唯一正確的認知是,他們大腦裏的「情緒調節器」失靈了,有時既失去動力無法正常運轉,有時又衝了過頭踩不住煞車。所以,除了會談性的心理治療和認知治療以外,他們同時需要服藥,就如同得了糖尿病,營養成份中的碳水化合物之代謝已經失衡,需要服藥是一樣的道理。
問題有來了,因為抗憂鬱藥物都需要一段不算短間才能提昇已經失衡而低落的大腦功能。對第一次發作的憂鬱症至少得三到六個,最好能六到九個月不間斷的服藥,復發的第二次憂鬱症則得一到兩年,或最好兩到三年持續性的服藥;如果是合併有社會和職業功能受損的第二次發作或第三次以上的發作,更必需要有再長期服藥的認知性心理準備。
若是40歲以上第一次的憂鬱症發作,因為大腦的機能逐漸走下坡而代償性機轉減弱,可能就得比照上述年輕發病者第二次復發的治療準則期間,50歲以上的任何一次憂鬱症發作,更需慎重考慮不停止的藥物治療為其最高原則。
以今天抗鬱劑之進步和絕佳之療效,通常短則二到四週,長則八到十二週的服藥,當事人各種層面的憂鬱症狀,包括其大量身體化的,有很大的改善,於是還得繼續「靠藥」來維持心情的穩定變得多令人情堪,等於宣告字己難不成要「一輩子」仰賴這些小丸子才能活得下去,高比例的人因之自作主張的減藥,甚至突然停藥,像斷了線的風箏般消逝在醫師的眼前,直到他們驚恐的發覺憂鬱狀態又再度襲捲上身為止。回到原點的再度服藥真叫人情傷,悔不當初地停藥則是承任控制情緒失敗的二度傷害。
另一方面,即使是最新型的抗憂鬱藥物,在長期服藥期間不但藥物本身仍有可能具潛在性,不可預知的副作用,包括體重增加,性慾下降、或不隨意性的肌肉異動症狀等,服藥的當事人更傾向於將任何身體上的不適,推想為因吃藥所致,深怕繼續吃下去會有進一步的不測,同時也反覆質問為何已經吃藥了還會有不舒服存在。
這些對藥物既期待又怕被傷害的迷思和矛盾情緒,幾乎主宰了絕大多數罹病者是否遵從醫囑合作服藥的關鍵。此外,周遭親友對藥物一句話的針砱,則足以抵得上醫師的千萬個叮嚀,於是,為了服藥問題醫病雙方成了拉距戰,任何一方不願玩下去的結局就是全盤皆輸,準備回到憂鬱的原點重來一次,無寧來說是累人的。
也許,本世紀的抗憂鬱治療將隨分子醫學和基因治療的進展而突破,或者世人對憂鬱症可以像接種疫苗般來預防免疫,當然也不必再對上述討厭又怵目驚心的憂籲症各項統計數字而煩心,如此我們方將得以活得更悠遊。
本文授權自書田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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