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
根據藥害救濟基金會進行的民調顯示,約八成民眾了解出現皮膚紅疹恐是藥物過敏前兆,但對黏膜症狀認知仍不足,且占七成民眾誤以為藥物過敏僅在用藥後立即發生,忽略其實用藥期間也可能會出現;食藥署指出,疹、破、痛、紅、腫、燒等六大症狀,就是藥物過敏的前兆,唯有有效預防,才能避免發生不良反應。
發生藥物過敏 患者反應時間不一
每個人都可能出現藥物過敏,尤其初次使用或曾經出現不適症狀的藥品,民眾就應提高警覺;食藥署指出,一旦出現任何藥物過敏早期症狀時,應立即停藥且回診檢查,並詳細告知醫師用藥史,早期診斷,才能避免症狀持續加劇,尤其部分過敏反應恐在24小時內發生,但也有患者延遲兩三個月後才出現過敏反應。
透過圖示化 加強高齡者用藥前衛教
像是抗癲癇藥品、降尿酸藥品及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等,是就藥害救濟給付常見的可疑藥品,食藥署就多次函請各醫療院所在藥袋上加註警語,且根據調查顯示,70歲以上年齡層對於藥袋標示和過敏症狀認知度較低,加上高齡者用藥種類多,建議醫療人員可善用簡單易懂圖示化,加強用藥前衛教。
用藥後呼吸困難 恐是藥物過敏惹禍
過敏反應除了皮膚出現不良反應,用藥後若出現心悸、呼吸困難、噁心等症狀,就可能是嚴重不良反應前兆,應盡快就醫檢查;食藥署提醒,包括眼睛、喉嚨、口腔等黏膜是否有所受損,都可能是藥物過敏徵兆,民眾應提高警覺,若因藥物過敏就醫,也應詳細和醫師告知是否有過敏史等,加速確診。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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