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05 月 15 日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玉櫻報導)上路囉!第二階段C肝全口服新藥給付
中央健保署放寬第二階段之C肝全口服抗病毒新藥治療給付條件,今日5月15日正式上路,病患無須接受「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失敗,只要是基因型第一型、符合F3以上肝纖維化程度門檻,經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完成登錄程序後,即可使用健保給付C肝新藥,符合放寬用藥條件的病人約9100名。C肝全口服新藥三大原則
台灣肝病醫療策進會特別提醒,慢性C型肝炎病人在接受健保給付之C肝全口服新藥治療時,應注意三大原則:「主動告訴醫師病史與用藥史」、「定期接受肝功能監測與血液檢測」、「注意肝功能異常狀況」。務必告知完整的病史及用藥史 用藥期間出現症狀應回報肝策會會長、教育部國家講座教授、台大醫院高嘉宏醫師解釋,為確保用藥安全,就醫時要告知處方醫師完整的病史及用藥史,並定期接受肝功能與血液的檢測與追蹤;用藥期間若出現疲倦、虛弱、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茶色尿、皮膚與眼白變黃(黃疸)、淺色糞便等異常症狀,要立即告知醫療人員。(資料來源:台灣肝病醫療策進會)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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