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02 月 03 日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
農曆春假連假,許多人都慵懶抱著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追著喜愛的影集或電影,連傳統登門或電話拜年方式,漸漸被通訊軟體或社交軟體方式拜年取代,但過度使用3C產品易讓眼睛產生不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適度使用3C產品,若眼睛不適,應休息或視情況就醫,對於正在接受治療或處方眼藥者,特別是青光眼患者,應先洽醫師診治;若需自行購買藥品要切記,購買前記得尋問藥師,雙重把關確保自身用藥安全。

用藥前查明說明書

為了用藥安全,購買前多花幾分鐘諮詢專業藥師,用藥前應看外盒說明或說明書(仿單),不要馬上將外盒或是說明書看完即丟,這樣才能知道藥品名稱、成分、用途(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副作用或警語、保存方法等,保障自身用藥安全。

開瓶28天的眼藥水不再用

當眼睛輕微不適,如果家中如有使用未完畢的眼藥水如超過保存期限、開瓶28天後、或須一次使用完而未使用完和眼藥水有混濁、變色或出現異物時,請勿繼續使用。

洗淨雙手再用眼藥

使用眼藥水或眼藥膏前要洗淨雙手,如果需要同時使用眼藥水與眼藥膏時,請先使用眼藥水,間隔10分鐘以上再用藥膏,如果使用兩種眼藥水,建議間隔5分鐘以上。為避免污染藥品,使用時勿碰觸藥瓶瓶口,並避免與他人共用,或用其他容器盛裝。

症狀沒改善或惡化應立即就醫

食藥署建議民眾,春節期間多戶外走動,調劑身心。如果眼睛不適自行使用藥3天以上,症狀沒有改善或情況惡化,應立即就醫。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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