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大眾食品消費權益,自 9 月 16 日零時起倘於架上查獲「全統香豬油」或「24 項豬油產品」違規產品,或使用該等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將依法裁處 6-5000 萬罰鍰。 自9/16起展開市售油品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