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歡歡43歲因憂鬱症輕生,帶給親友無限遺憾,她有個20歲的女兒,母女倆感情好得像姊妹,女兒在臉書還留下「笨天使,我真的很愛、很愛妳」字句,道盡對媽媽的不捨。根據統計,台灣自殺人數雖逐年遞減,但在 2011 年仍有 3,417 人自殺,如何走出傷痛,是許多人被迫要面對的歷程。
自殺者遺族
「美國自殺學之父」史奈文(Edwin Shneidman)估計,每名自殺者會影響身邊 6 至 10 位親友,另有研究顯示,自殺者親友自殺的機率最高為常人的 3 倍,史奈文並用「自殺者遺族」(Survivors of Suicide;SoS)的名稱來稱呼因自殺死亡事件而遭受痛苦的人。
台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表示,這個稱呼是用以強調這些人本身也是自殺事件的受害者,並且強調自殺事件的受害者還包含了同事、教師、學生,甚至介入輔導的專業諮商人員。
Kenneth J. Doka 於 1989 年研究發現,相較於自然、意外死亡,自殺者親友承擔更多的罪惡感、責任感以及羞恥感,他們會不斷地去尋找親友自殺的原因,更容易產生創傷後壓力疾患,及缺乏正常的哀悼能力。
療傷三階段歷程
自殺者遺族可能會經歷三個階段,馬偕醫院協談中心心理諮商師蘇絢慧表示,第一階段在事發之後的前三個月,自殺者遺族經歷強烈的悲傷、震驚、憤怒、痛不欲生、麻木空洞,待關心者漸漸退去,自殺者遺族才能開始整理「自己的感受與想法」。
第二階段在事發後三個月至一年,這段時間,自殺者的強烈情緒消退,開始接受「失落的事實」與「悲傷的痛苦」,可能會歷經一段低落與強烈無力感的歷程。
第三階段在事發後一年至第三、四年,結束時間長短因人而異。這段時間內,自殺者遺族要學習在事件發生後,如何再面對社會、人群以及如何與人互動,調適失落後生活的改變,並慢慢開始將關注放在其他人、事、物上。
如何陪伴 共度難關?
這麼巨大的傷痛,蘇絢慧表示,不是「換個想法」、「想開一點」就可以過去的。在這個過程裡,不批判的態度、同理的關懷、聆聽與接納,是最重要的支持。而專業輔導上,會視不同受害者的特性,使用藝術表達、書寫、敘述或參與支持團體等方式,讓受害者能表達自己的感受與痛苦。
如有需求,可尋求衛生署所設立的自殺防治中心,居住地附近的心理諮商機構,如果您所關懷的自殺者遺族已經出現明顯的失常行為(睡眠障礙、酒精依賴),就應該盡速求助醫院身心科門診。
(首圖來源:Jenna Carver via flickr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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