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06 月 28 日 ,

日前發生衛福部建議電影如有吸菸鏡頭,應勿列為普遍級引發外界抗議影響言論自由,國民健康署仍表示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維持原建議;保護級及輔導級若出現吸菸畫面,應比照其他危險行為予以標示。國健署表示台灣每年有2萬多人死於菸害,平均每25分鐘即有一個人死亡。根據國際研究綜合估計,開始吸菸的青少年中,有高達52%可歸因於青少年時期看到吸菸鏡頭、35%可歸因於兒童時期。

國健署指出菸是入門毒品,媒體的吸菸畫面易造成孩童、青少年模仿吸菸行為,其接觸的畫面數量越多,學會吸菸的比率越高。推動無菸媒體環境已是國際趨勢,包括世界衛生組織在2009年發布的「無菸電影的科學證據與行動」白皮書中,提出電影出現吸菸畫面之建議措施包括:

(1)各影片若出現菸品或吸菸鏡頭,其各相關製作部門及人員須聲明未收受菸商任何形式之贊助,才可播出;

(2)影片中不得出現可辨識的菸草品牌;

(3)凡有出現菸品或吸菸鏡頭之影片,必須於片頭刊播強力的反菸宣導;

(4)將有出現菸品或吸菸鏡頭之影片列為限制級。

目前印度寶萊塢已經全面禁止電影中出現吸菸畫面,美國好萊塢也將出現吸菸畫面的電影列入輔導機制,13歲以下不能觀看,13歲至17歲的青少年需由父母陪同觀看,而日前美國迪士尼影業宣布,旗下的漫威(Marvel)、皮克斯(Pixar)、 盧卡斯(Lucas)等電影公司,針對PG-13與以下的電影,也就是13歲以下不適合觀看,或是必須要有父母陪同觀賞的分級影片,都將全面禁止出現吸菸畫面,此舉也使得部分美國影業公司正在考慮是否跟進。

台灣的廣電媒體在國民健康署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合作,和媒體業者溝通,於2010年訂定「廣電內容出現吸菸畫面或情節之製播處理原則」,透過媒體自律,於電視節目加註警語方式,有助於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

國民健康署表示,青少年接觸大量吸菸畫面,會提高其觸及菸品之意願,已是不爭的事實,最好的杜絕方式,即是降低青少年常接觸之影音媒體中的吸菸畫面,故建議對出現之吸菸鏡頭,採分級或標示警語方式管理,並優先限制普遍級之吸菸畫面露出,而保護級及輔導級若出現吸菸畫面,應比照其他危險行為標示方式辦理,以有效提醒觀賞者及父母留意吸菸鏡頭露出及其影響性,以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還給兒少族群一個健康無菸的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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