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緒論 (Introduction)
(1)何謂「物質濫用」相關精神障礙 (Substance Related Disorders)?
泛指某些有害物質侵入人體,引起「中毒」,導致腦功能失調或精神行為異常,包括兩種型態。
1.環境毒物侵害:包括各種工業、農業、醫藥、食物等中毒,通常由於行政管理疏失,衛生環境管理不善及衛生教育及安全教育不全造成,受害者通常被動無辜,遭到所謂「人禍」。
2.個人尋求毒物:包括各種煙、酒、刺激、麻醉、鎮靜、感官、幻覺劑等中毒,通常由於個人尋歡作樂,尋短怯痛等動機造成。受害者個人因素較為重要。臨床上所謂「物質濫用」精神障礙,多指此類「用藥精神行為異常」。
(2)影響「物質濫用」相關精神障礙因素。
1.個人因素:包括遺傳、體質、個性、心理動機、認知行為,對壓力反應方式,年齡及個人敏感性等。
2.人文環境因素:包括各種人際關係,特殊文化環境、次文化、宗教、社會認同接納及易於取得藥物等因素,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3.「毒物」因素:包括劑量大小、進入個體途徑、速度、持續時間長短、毒物本性等。
(3)「物質濫用」名詞及相關概念釋義(Teminology)。
1.濫用(Abuse):指「非因醫療需要,自己任意胡亂使用改變精神情緒物質,以致造成個人身心健康損害」,包括下列各種現象。
「中毒」(Intoxication):短期內,較大劑量毒物進入身體引起反應,又稱「急性中毒」。
「危險用藥」(Hazardous or Harmful use):胡亂任意、過量、過度、長時使用。
「物質依賴」(Dependence):因長期慢性使用某種物質,而造成非靠藥物無法維持生活狀態。包括「心理依賴」和「身體依賴」。
「心理依賴」(Psychological Dependence):心理上需求於某種物質之謂也。
「身體依賴」(Physical Dependence):身體上需求於某種物質,否則造成不適,又包括「耐受性增強」,「戒斷現象」。
「耐受性」(Tolorance):指由於身體對藥物「適應」,可容忍更多的藥物、或需要更多的藥物才能得到相同的藥物效果。又分為「代謝耐受性」、「細胞耐受性」。
「代謝耐受性」(Metabolic Tolorance):指身體消化某種物質能力增加,因而「相同的藥量,經過一斷時間,無法達到原來效果」,因而需要增加更多藥量,予以彌補。
「細胞耐受性」(Cellular Tolorance):指細胞適應漸增藥物劑量對藥量「胃口」加大,可容忍更大量藥物,一旦藥量減少或缺乏,細胞便產生「戒斷」(或「脫癮」)現象。
「戒斷」(Withdrawal):指身體受某種藥物影響(慢性),產生芋種適應的「藥效行為」,一旦藥物不足,即無法產生該種「藥效行為」,甚或產生相反補償作用行為,稱為「戒斷現象」,亦稱「脫癮症狀」。通常中樞神經興奮性藥物,會造成憂鬱性反應「戒斷現象」。
其他名詞:
「成癮」(Addiction):指個人對某種物質依賴程度到「失控」或「受役」於藥物程度,藥物成為整個行為生活中心,除「沉溺」於藥物外,尚可對其他事物沉溺,以致於禿癈喪志。
「慣性」(Habituation):指習慣於用某種藥物作為解決問題的「呆板反應」。
「誤用」(Misuse):指不恰當、蓄意、惡意使用某種物質。
以上三詞,於1977年後WHO建議少用,而統一使用「依賴」(Dependence)較符合「個人行為」定義概念,同時避免混淆。此外,「酒癮」尚有下列名詞,包括(G. Edward, 1977)。
「強迫性飲酒」(Obssessional Drinking):指「依賴」時,一旦開始飲酒即無法自抑無法停止飲酒。
「刻板性飲酒」(Stereotyped pattern):指「定時、定期飲用定量酒」以消除或避免「戒斷」現象。(即發酒瘋)
「優先現象」(Primacy):指「飲酒第一」,重於健康、家庭、工作及其他活動。
「耐受增強」(Tolorance):越用越多,越多才過癮。
「重覆戒斷」(Withdrawal):屢戒不斷,一戒即出現「酒瘋」戒斷現象。
「解脫飲用」(Relief drinking):「戒斷」一出,即飲酒解除。
「重蹈舊習」(Reinstatement):戒除(Abstinence)後,再沾酒即又再復癮。
(二)酒精依賴(Alcoholic Dependence)
(1)又名:過度飲酒(Excessive Consumption),酒精相關障礙(Alcohol-related disability)問題飲酒(Problem drinking),酒精濫用(Abuse),酗酒(Alcoholism)。
(2)發生簡介:西方國家較高。
英國:15歲以上11/1000,慢性中毒,10%精神科住院。
法、德:30%精神科住院。
美國:35%精神科急診,10%門診病人。
男性較女性高,女性飲酒及青少年飲酒戰後有增加傾向。
特殊職業:廚師、餐廳服務員、酒廊酒吧、行政、海員、娛樂圈、記者、醫師。
國內尚有山地同胞、木工、油漆工等。
(3)發病原因及原理(Pathology):
非單一因素造成,有的屬個人因素,有的屬環境因素。
個人因素:包括遺傳、生化、學習、人格、精神疾病、其中人格因素最為重要。
環境因素:包括在會接受性、社會取得酒精容易性、經濟因素、管制因素個人特殊際遇困危、文化因素。
(4)臨床表現:
酗酒可以戕害個人心身健康、妨害家庭、工作、人際關係,以致於生活頹廢潦倒、生命致危。不可不慎。統稱「酒精相關障礙」。
1.身體損害(Physical Damage):傷害全身各種器官。尤其腦神經系統,胃腸系統、肝、腎。造成損害透過四種方式:
a.直接毒害
b.造成營養不良
c.間接意外
d.造成免疫降低及感染。除外,並可禍延子女,傷及胎兒,造成「胎兒酒精性症侯群」(Fetal alcohol Syndrome)主要現象包括臉畸形、個子小、體重低、弱智、並會有流產、出血及「戒斷現象」。
2.心理及精神損害(Psychiatric Disorders):
主要造成四類病害,即 a.急性中毒 b.成癮及戒斷 c.慢性營養不良及 d.併發精神疾病。
a.急性中毒(Intoxication):包括
普通酒醉:表現興奮、欣快、轉變激動、失控、語言不清、步態蹣跚、嘮叨、重覆、行動不穩、潮紅、臉青、血壓低、心跳快、昏眩、嘔吐、嗜睡等。
病變酩酊:淺酌即醉、可有幻覺、妄想、衝動行為、常遺忘醉事。
b.成癮及戒斷(Dependence & Withdrawal):包括
酒精性遺忘(Alcoholic amnesia):表現為忘記酒後發生事情,為成癮早期現象,又稱「空白」(Blackout),以後有虛構、錯構現象。如併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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