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03 月 14 日 , , ,

俗稱「傻瓜電擊器」的「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是少數開放給民眾使用的醫療器材,目前全台已近6000部,至7月公共場所依法將全步設置完成。如果民眾或團體有購買的需求,必須注意「二認一看」之正確選購方法,而設置 AED 場所也有負維護與更新之責,以確保 AED 始終都能派上用場。

確保 AED 派上用場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自2013年下半年廣為在台設置,至年底為止全台已設置約5888台,大約每十萬人口25.6台,密度已達英國水準;衛生福利部之前已於102年7月11日發布「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將AED列為8種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應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完成設置AED,藉此進一步增加 AED 設置的數量,若能達到日本水準每十萬人口200台,一年可以多拯救2000人的生命。

由於 AED 屬於醫療器材,食品藥物管理署依藥事法規定辦理查驗登記,審查其安全及功能性要求,核發「醫療器材許可證」。食藥署提醒設置 AED 場所,不能忽略機器之日常定期檢查和妥善保養。副署長姜郁美表示,一般醫療器材由使用單位負起維護品質與功能的責任,包括外觀及功能確認、電池及電擊貼片耗材更換,場所的指定管理員接受相關訓練課程,每2年複訓一次。使用AED急救結束後,將相關紀錄表及電子資料送至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備查。

而販售的業者透過雙方合約的約束,也有定期巡檢的義務,以確保緊急時刻 AED 持續發揮功效。各地方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將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對該場所AED之管理,進行檢查或抽查。


▲公共場依規定應設置 AED,並有此種標示。

購買時「二認一看」

食藥署表示,目前國內已核准之 AED 醫療器材許可證共12張8家廠牌,購買時應「二認一看」:

二認:【認證照】應認明產品包裝上是否有刊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並領有衛生局核發的「藥商許可執照」之合法店家購買。

一看:【看說明】看清楚產品包裝是否有完整之標示內容,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品名等,並確認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等資訊,最後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才能正確又安全的使用。

食藥署表示,產品使用後如發現醫療器材品質不良或因醫療器材引起之嚴重不良反應時,請依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立即通報衛生福利部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專線02-2396-0100。

相關資訊

 

    回覆 # 1F
    2023-12-16 15:43:07 發表

    Thank you for great information. Hello Administ .

    回覆 # 1F
    2023-09-30 11:34:39 發表

    Hi, just required you to know I he added your site to my Google bookmarks due to your layout. But seriously, I believe your internet site has 1 in the freshest theme I??ve came across. online matematik dersi 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