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07 月 03 日 ,

隱形眼鏡是很多人每天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然而,近來卻有業者利用網路 APP 軟體銷售隱形眼鏡,民眾只要到指定門市取貨即可,甚至還宣稱隱形眼鏡保存液含有維他命成分的療效;食藥署提醒,網路販售隱形眼鏡已違反《藥事法》,民眾購買隱形眼鏡應到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商店選購,以免買到瑕疵品。

由於隱形眼鏡屬於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的醫療器材,按規定不得於網路販售,倘若於網路虛擬通路販賣隱形眼鏡,將會觸犯《藥事法》第 27 條規定,可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也特別呼籲民眾,選購隱形眼鏡前,應先至醫療院所驗光,由醫師確認眼睛需要矯正的情形,持醫師處方親自到具有藥商資格的店家門市選購適合的隱形眼鏡。

此外,選購產品時,也應認明產品是否有衛福部(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的許可證字號,並依產品使用說明書中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保障眼睛的健康安全!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購買網路或來源不明的隱形眼鏡,以免造成傷害而後悔莫及。

本文授權自健康醫療網

首圖來源:☺ Lee J Haywood via photopin 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