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童鞋含過量化合物傷身的情形從未斷絕,最新一波檢測中,19雙童鞋有7雙含有超標的化合物。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布這7雙鞋子的長相,以及含量超標的化合物與含量,項目包含8種塑化劑、16種多環芳香烴與22種禁用偶氮染料的總量,有圖有真相,購物時務必看仔細。

標準局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36 條暨38 條要求業者回收,並命其限期改善或銷毀或退運。違反者,得依據該法第 58 條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附帶一提的是,有關多環芳香烴中的苯并 (a) 芘(Benzo[a]pyrene) 與「偶氮色料」含量皆合格。

兩個單位共同呼籲家長應注意不要讓兒童把玩及啃咬鞋子,以避免化學物質誤入口中,造成有害物質進入體內影響健康。

有關超標化合物

「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為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屬於干擾生物體內分泌之化學物質,進入體內後形成假性荷爾蒙,傳送假性化學訊號,影響人體健康進而干擾內分泌機制,還可能阻害生物體生殖機能,使男性雌性化以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對成長初期以及嬰幼兒影響頗大。

本次檢測「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內容包含 8 種。根據國家標準規定,此 8 種塑化劑及其混和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 0.1 %(重量比)。

16 種「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已被界定為致癌物。臨床實驗報告指出,長期接觸高濃度多環芳香烴化合物的混合物,會引起皮膚癌、肺癌、胃癌及肝癌等疾病,也可能破壞體內的遺傳物質,引發癌細胞增長,增加癌症的發病率。依據國家標準規定,16 種多環芳香烴總量需在 10 mg/kg 以下。

6件標示不符規定

而中文標示檢視結果,共有 6 件標示不符合規定,因違反「商品標示法」第 15 條規定,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中文標示不符合恐有影響消費者權益之虞,標準局將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追蹤處理。

標準檢驗局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透過鞋店、大賣場及網路等通路,隨機購買 19 件童鞋樣品進行檢測,其中 9 件樣品為中國大陸製、 8件台灣製、 1 件香港製,及1 件未標示。 19 件樣品售價介於新台幣 190至942 元。本次品質檢測項目是依國家標準 CNS15503 「兒童用品安全一般要求」及 CNS3478 「塑膠鞋」檢測「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及「偶氮色料」等 3 項含量。「中文標示」則是依據《商品標示法》之「鞋類商品標示基準」進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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