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07 月 03 日

小孩將出生了,想要為他存一份臍帶血嗎?臍帶血業者把功效說得活靈活現,不過實情可不見得那麼美好,而臍帶血一份契約動輒幾十萬元,期間也長達一、二十年,留一份臍帶血真需要思量。根據查核結果目前 9 家業者都已按照規定推出定型化契約,民眾在簽約時,善用至少5日之契約審閱期,對於業務員口頭承諾事項,記得留下相關書面資料、錄音檔,並要求納入契約,以減少未來消費糾紛。

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01年起,要求地方衛生局進行定型化契約查核,發現不符合項目之比例佔78%,102年查核結果不符合比例已顯著降至2%,103年迄今的查核結果已全部合格。之前主要不符合原因包括:未於契約上載明收取費用經衛生局同意備查的公文號;運送過程或保存期間發生事故致損害時,業者應賠償責任與金額低於規定;契約未載明臍帶血之處理與保存應親自履行,對於得委託的項目則未載明”委由第3者之行為均視同保存公司的行為”等。

為避免業者誇大其詞與過度渲染,已強制要求業者須於契約中明確定出:「臍帶血保存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廣告保證,保存之臍帶血在現在或未來可以治療任何遺傳性、血液及其他疾病或不可預期之醫療效用,業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性、對於消費者所負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等提醒條款,並要求於契約中載明應充分告知消費者之事項(包括臍帶血未來應用不確定性、保存風險、業者不得為醫療廣告等),且應由消費者親自簽章確認業者已善盡告知義務。

若經查證業者確實有內容誇大不實或進行醫療廣告之情事者,將可依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8-1條第2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若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者,亦將由各該主管機關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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